2026年3月1日星期日

人權高於主權

崇鍳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上海維權人士


人權高於主權,是現代文明最重要、也最艱難的一條底線。當一個政權長期、系統性地踐踏人民的生命、尊嚴與自由,主權便不再是其正當性的盾牌,而成為掩護暴政的外衣。這一原則,不是情緒的吶喊,而是人類在無數血淚中形成的文明共識。

統治伊朗三十餘年的阿里·哈梅內伊,正是這種暴政的典型象徵。他所代表的神權體制,將國家變成鎮壓機器,把宗教工具化,用恐懼維繫權力。226日,世界上最邪惡的惡魔哈梅內伊,在國際社會捍衛人權和自由力量的精準襲擊中喪命。



許多飽受壓迫的伊朗民眾聞訊後,走上街頭歡呼,甚至在馬路上高歌熱舞。而哈梅內伊在伊朗境內的雕像更被推倒燒毀,民眾高喊自由口號,並施放煙火慶祝。



許多還在專制獨裁統治下的人民,雖然不能公開發聲,卻以各種隱晦的方式表達喜悅的心情,盼望著下一個受到懲罰的是統治他們的魔鬼!

從國際法形式上看,這次襲擊無疑是對伊朗現政權主權的冒犯,但從人類文明的高度看,主權不能成為屠殺、蹂躪與系統性壓迫的豁免權。所以這次打擊是基於人類更高的原則:人權高於主權!從而維護了人類更高的利益和尊嚴!

哈梅內伊體制的罪行,集中體現在以下方面:對和平抗議民眾的血腥鎮壓;對政治犯、記者與異議者的任意拘押與酷刑;對女性的制度性歧視與暴力控制;對少數民族與宗教群體的迫害;以及以意識形態為名,犧牲民生、輸出衝突、拖垮整個社會。這些行為本質上只有一個共同點——對人權的蔑視、侵犯與踐踏。

因此,承載著人權、法治與普世價值的國家,完全有責任在道德與制度層面高舉「人權高於主權」的旗幟,形成共識協調行動,壓制、打擊並最終清除那些的蔑視、侵犯和踐踏人權的邪惡政權。這不是干涉內政,而是對文明底線的捍衛。

目前,英國等多國加盟清除伊朗邪惡政權的聯軍,神棍政權的覆滅指日可待!

放眼世界,專制獨裁的政權已經為數不多,中共政權是其中最龐大、最狠毒、最殘暴、最具力量的堡壘。對世界文明構成長期威脅,是全人類的公敵。清除中共政權是全世界文明力量的任務,也是人類文明自救的必由之路。希望一個沒有專制、沒有恐懼、以人為本的世界秩序早日降臨!

讓世界真正成為人的世界,

讓人類文明得以鞏固與延續。








2026年2月28日星期六

關於「228」

現在有不少人,有一些反共人士,簡單的把22864相提並論,因此有必要講幾句:


19472月,台灣因查緝私煙引發衝突,但在中共地下組織的放大和策動下,迅速演變為全島性的政治社會危機,即被稱為「二二八事件」。

事件爆發後,在台北、基隆、嘉義、台中、高雄等地,出現了:

1)衝擊、佔領警察局與憲兵隊

2)奪取步槍、手槍、輕機槍、彈藥

3)切斷交通、封鎖道路、控制廣播

在部分地區,形成了:

1)青年隊、治安隊、糾察隊等武裝編組

2)設崗盤查、拘押外省人員或政府人員

3)與中央派駐部隊發生交火

特別在嘉義、台中、台北部分區域,發生過實彈交火、人員傷亡。

這些行為,已明顯超出「和平抗議」的範疇,演變為武裝叛亂!


歷史背景:

當時抗共衛國戰爭已全面爆發,並且國府已經處於劣勢。

1)台灣尚未完成行政、軍政、情報體系整合

2)中共地下組織已深度介入台灣

3)台灣軍政力量數量有限、心理高度緊張

當時台灣已經是中華民國最後一個完整的國家容器。

如果這個容器破裂:

1)法統無處承載

2)軍隊無處整補

3) 憲政無從延續

如果放任二二八事件無限擴展:

那麼中華民國不是「被迫威權化」,而是會直接從歷史中消失。

中華民國失去台灣,那就沒有1949年中華民國的「退據台灣」;而沒有退據台灣,就沒有後來的「憲政存續制度更新實施憲政」的歷史。

為了保住國家的「存在可能性」,台灣地方政府不得已選擇了比較嚴厲的鎮壓措施。


無疑在鎮壓過程中有誤殺、誤傷,這成為台灣近代史的重大創痛。但不能改變228是鎮壓武裝叛亂的事實。和64有本質的差別。


228是中共地下組織高度介入推動的,顛覆合法政權的武裝叛亂!

64是軍隊野蠻屠殺手無寸鐵的,自發的和平抗議的學生和市民!





【註】228事件中,中共地下組織的主要人物是謝雪紅!






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

為什麼中共「不知恥、不知罪」?

艾地生

很多人都會有一個直觀感受:

在中國政治現實中,我們幾乎看不到真正意義上的道歉與懺悔。

重大災難沒有公開承擔,

系統性錯誤沒有制度反思,

官員出事往往只是「違紀違法」,而不是對公眾負責。

問題來了:

是這些人天生冷血嗎?

還是這個制度本身就不允許羞恥存在?

我認為答案是後者。

一、極權制度如何「殺死羞恥」

政治思想家 Hannah Arendt 在研究極權主義時指出:

極權的核心不是暴力,而是重塑現實。

在這種體制中:

意識形態高於事實

政治正確高於道德判斷

組織利益高於個人良知

當「歷史方向」成為最高標準時,

行為是否正當,不再由良心決定,而由政治立場決定。

錯誤不叫錯誤,叫「代價」。

災難不叫災難,叫「曲折」。

語言被改寫,罪就被消解。

二、當責任被拆解,沒有人「感覺」自己有罪

阿倫特在分析納粹官員 Adolf Eichmann 時提出「平庸之惡」。作惡的人往往不是惡魔,而是行政人員。

他們:

只是簽字

只是執行命令

只是完成指標

當責任被拆成流程,

每個人都只是螺絲釘。

沒有人覺得自己在犯罪。

這正是極權最可怕的地方:

它讓罪變得「合理」。

三、中共體制的三個核心問題

1、黨高於法

在中國,真正擁有最高權力的不是法律,而是組織。

問責往往是:

內部處分

組織調查

權力再分配

而不是公開、透明、對公眾負責的司法程序。

羞恥需要公眾監督。

當監督被封閉,羞恥自然消失。

2、歷史解釋權被壟斷

一個社會是否有羞恥感,取決於它如何面對歷史。

德國戰後清算納粹,蘇聯解體後重新評價斯大林時期。

而中國,從未有過真正公開的歷史反思。

當災難被稱為:

「探索中的曲折」

「歷史條件限制」

「個別問題」

罪就被重新命名。

沒有公開記憶,就沒有公開羞恥。

3、組織倫理壓倒個人良知

在體制內,最重要的不是「對錯」,而是「站隊」。

講政治高於講是非。

服從組織高于堅持良知。

當良知可能帶來風險時,

沉默就成為理性選擇。

久而久之,羞恥感退化為私人感受,

無法轉化為公共行動。

四、革命黨的結構困境

中共是一個革命黨。

它的合法性來自「歷史勝利」。

如果承認根本性罪責,

就等於動搖自身的歷史基礎。

所以它不能真正懺悔。

錯誤只能是「階段問題」,

不能是「結構問題」。

否則,合法性會塌陷。

五、真正保有羞恥的人在哪裡?

一個諷刺的現實是:

在這個制度中,

最有羞恥感、最有罪責意識的人,

往往不是掌權者,

而是:

維權律師

獨立記者

異見知識分子

被迫害者

流亡者

因為他們必須為自己的選擇負責。

當你失去組織保護,你反而成為一個真正的「個人」。

而羞恥,只能存在於真正的個人之中。

六、結論

中共「不知恥、不知罪」,

不是因為個別人特別壞,

而是因為:

這個制度本身就是一個「去罪化機器」。

它:

把責任拆散

把歷史改寫

把良知邊緣化

把問責封閉化

在這樣的結構中,

羞恥是一種危險情感,

因為羞恥可能通向責任,

而責任可能通向追問。

所以,它必須被壓制。







人權高於主權

崇鍳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上海維權人士 人權高於主權,是現代文明最重要、也最艱難的一條底線。當一個政權長期、系統性地踐踏人民的生命、尊嚴與自由,主權便不再是其正當性的盾牌,而成為掩護暴政的外衣。這一原則,不是情緒的吶喊,而是人類在無數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