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10月24日星期六

雙十之後:共和完成了嗎?

1911年10月10日,武昌的槍聲,終結了延續兩千多年的帝制。

中華民國成立,宣告:國家不再屬於一家一姓,屬於全體國民。

115年過去了。今天,當我們再次紀念雙十,一個問題擺在面前:辛亥革命所追求的共和,完成了嗎?

一、推翻皇帝,不等於完成共和

辛亥革命最偉大的歷史功績,是結束帝制,走向共和。

但是,帝制的終結,並不意味著專制從此消失。袁世凱稱帝,

張勳復辟,
軍閥混戰,

都說明一個問題:推翻皇帝很不容易,而建立一個權力受到約束、人民真正當家作主的共和國,卻更不容易。

孫中山先生深知這一點,因此,他提出軍政、訓政、憲政三個建國階段,

革命的最終目標是實現憲政,讓人民依法行使主權。而不是由革命黨永遠統治國家。革命是手段,共和是目標;建國是開始,憲政才是歸宿。

二、中華民國走過的憲政道路

中華民國實現憲政的道路,漫長而曲折。

1946年,制憲國民大會通過《中華民國憲法》;1947年,正式施行憲法。但是,中共拒絕實現憲政,決意要用武力推翻中華民國。抗共衛國失利,政府遷台、被動戒嚴,使憲政發展受到嚴重限制。

自由地區直到1987年解除戒嚴,隨後開放黨禁、報禁,國會全面改選,1996年實現總統直選,中華民國才在自由地區逐步建立起現代民主憲政制度。

從1912年建國,到自由地區實現民主憲政,中華民國用了數十年,才逐漸實現了共和的理想。這一段歷史:打破了華人不適合民主的世紀謊言!

三、整個中國的共和使命完成了嗎?

如果只看台灣,共和使命已經完成。但是,如果把目光投向整個中國,答案就不同了。今天,中國大陸仍然實行中共一黨專政。人民不能通過自由、公平的全國性選舉決定執政者;不同政治力量不能平等競爭;新聞、言論和結社自由受到嚴格限制。

一百多年前,中國人終結了皇權,一百多年後,國人卻面對更為惡劣的黨權。中共國用著共和國的名稱,卻實行著黨權專制,與共和無關。因為共和的根本,不在於國家叫什麼名字,而在於:國家權力究竟屬於人民,還是被少數人壟斷?

四、雙十之後,歷史仍在繼續

回顧世界歷史,沒有任何專制制度能夠千秋萬代。曾經看似牢不可破的東歐和蘇聯政權,在二十世紀末相繼結束統治。

中國大陸的未來,同樣不會永遠停留在今天。

但是,專制的終結,並不自動意味著民主的誕生。

如果缺乏制度安排,舊的權力崩潰之後,新的專制仍然可能出現。

因此,中國未來,不只是要結束中共的一黨專政,更是要建立一個:自由、民主、法治的國家。

中華民國一百多年的歷史,提供了一份珍貴的制度遺產:共和的國家理念、憲法的制度基礎,以及自由地區民主轉型的歷史經驗。

這些遺產理應成為未來中國大陸民主轉型的重要資源,值得所有關心中國前途的人珍視。

五、共和,是一項尚未完成的事業

115年前,辛亥革命打開了中國走向共和的大門。

115年後,這扇大門內的主樓卻由黨權構築,共和理想構造的卻是微小的偏樓!

紀念雙十,要回望過去的輝煌,更應努力完成先輩未竟的事業。

共和,不只是推翻皇帝,而是不能讓任何人、任何政黨,剝奪人民的主權!真正的共和,是國家屬於人民,政府接受監督,權力可以和平更替,每個人的自由與尊嚴受到保障。當大門內的景觀展現了這些原則,辛亥革命開啟的歷史使命,才算真正完成。

十月十日,我們紀念共和的誕生。

雙十之後,我們致力共和的完成。


辛亥革命結束了一個時代,卻也開啟了一項跨越世紀、至今尚未完成的事業。中華民國的共和理想,仍然指向中國的未來。    








           

      


為什麼是十月十日?

1912年9月28日,中華民國臨時參議院作出一項決定:以十月十日為中華民國國慶日。一個剛剛誕生的共和國,為什麼選擇這一天作為自己的國慶?

答案,要回到一年前的武昌,1911年10月10日晚的武昌起義。這場起義是被迫提前的,因為革命黨人的活動被清政府偵破,形勢突然惡化。

槍聲響起之後,革命軍迅速控制武昌,漢陽、漢口。並且,武昌的槍聲迅速傳向全國。湖南、陝西、江西、山西、雲南、上海、浙江、江蘇等省區先後響應革命,宣布脫離清廷。

中國延續兩千多年的帝制,在短短數月之內走到了盡頭。

1912年1月1日,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在南京成立,孫中山就任臨時大總統。中國歷史由此翻開了新的一頁。所以,十月十日值得紀念是:武昌的一聲槍響,引發了一場改變中國國體的革命。

從此,國家不再是一家一姓的私產;人民不再是皇帝治下的臣民。中國開始探索一條從帝制走向共和、從臣民走向公民的道路。這條道路並不平坦。辛亥革命沒有立即給中國帶來成熟的民主政治。此後有袁世凱稱帝,有張勳復辟,有軍閥混戰,也有一次又一次對共和制度的挑戰。但是,有一樣東西再也沒有真正回到從前:共和,已經成為中國不可逆轉的方向。這也正是1912年9月28日那個決定的歷史分量。

臨時參議院決定,以發動辛亥革命、開啟共和進程的十月十日作為國家共同紀念的日子。因此,「雙十」從一開始紀念的就是共和的誕生。

一百多年過去了,中華民國經歷了北伐、抗戰、內戰、政府遷台以及漫長的歷史變遷。它曾經風雨飄搖,也一次次面對生死存亡。

但是,每當十月十日到來,我們仍然可以追問那個最初的問題:

為什麼是十月十日?

因為1911年的這一天,中國人用行動告訴歷史:一個延續數千年的帝制可以結束,一個以人民為主體的共和國可以建立。

十月十日因此不只屬於過去。它留下的是一個直到今天仍然沒有失去意義的信念:國家屬於人民,而不是屬於任何一個帝王、政黨或者個人。

這,就是「雙十」穿越一百多年風雨,仍然值得紀念的根本原因。

十月十日,我們紀念的不只是一聲槍響。我們紀念的是:共和!









紀念第 81 個聯合國日活動

中國新時代人民黨創始人楊茂森先生,組織黨員在發拉盛慶祝聯合國第 81 個聯合國日。

2026 年聯合國日(10 月 24 日)的核心精神是在動蕩時代重申團結與合作的價值。

楊茂森在集會中表示說:中華民國是第一個簽署聯合國憲章的創始會員國。 中共國竊取聯合國席位後,肆無忌憚的向各民主國家尤其是向美國及聯合國各個機構進行滲透,迄今實際已操控了許多機構和部門。中共意圖以極權專製的價值觀改變由美國在二戰後創建的國際秩序,改變世界的野心已昭然若揭。已經構成對文明世界的嚴重威脅!

反法西斯戰爭勝利最大的成果就是成立了聯合國,並且制定了一部行使了 81 年的《聯合國「和平」憲章》。

中華民國海外公民委員會執行長曹勝華說: 中共對世界構成日益增長的威脅,始於聯合國第 2758 號決議,終止中共的威脅也從廢止聯合國第 2758 號決議開始!

二戰後,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以中國的席位參與聯合國,並取得第一個簽署《聯合國憲章》的順位;中華民國是聯合國的創始會員國,而在《聯合國憲章》第 23 條中亦明載中華民國是五個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之一。

中華民國國軍老兵關愛中心董事長胡福慶表示說:「俄羅斯 1990 年 6 月 12 日宣布獨立、也從來不是聯合國會員國;中華人民共和國 1949 年 10 月 1 日「建國」,兩國並未提交《聯合國憲章》憲法程序批準書,俄羅斯用的是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」的憲法程序批準書;中國共產黨鳩佔鵲巢用的是中華民國的憲法程序批準書。

曹勝華表示, 希望美國和所有民主國家都能意識到:蘇聯垮臺後,民主世界和共產世界的冷戰並沒有結束。共產世界的最邪惡政權:中共政權採取了韜光養晦的策略,欺騙了民主世界,獲得了極其優惠的發展空間而日益強大。最終露出戰狼的獠牙,要以專製的價值觀改變世界秩序。

如今中共已經成了全球邪惡勢力的最大推手,也是全球災難的根源。文明世界已經接近生死存亡的時刻,滅共已經是不可避免的歷史挑戰。

新民黨黨員白祺帆說道: “1989 年 11 月柏林墻的倒塌成了東歐民主浪潮的最高點,象徵了共產主義在整個歐洲大陸的全面瓦解。 1989 年的民主浪潮席卷整個歐洲大陸,推翻了所有蘇聯式的共產主義政府,(包括波蘭、匈牙利、東德、保加利亞、捷克斯洛伐克、羅馬尼亞、南斯拉夫、阿爾巴尼亞)。1991 年 12 月 25 日蘇聯災難性解體。 這些都再一次證明二戰後,美國所建立的國際政治秩序、國際經濟秩序是行之有效的。”





2026年10月19日星期一

——從孫中山先生的思想談到現代公民的責任

趙仲敬

諸位:

今天我想和諸位談一個我們並不陌生的詞,叫作「博愛」。

這個詞,我們常常聽見。孫中山先生曾以「博愛」二字作為重要的精神象徵;在許多紀念場合,在許多關於國家、民族與社會的討論中,我們也常常談到博愛。


可是,我想請諸位先不要急著讚美這個詞。

我們不妨先問自己一個問題:假如我們天天談博愛,卻仍然輕視弱者、排斥異己、欺負不如自己的人,那麼,我們所說的博愛,究竟還有多少實際意義?

假如我們在演講台上說人人平等,回到日常生活中,卻因為一個人的出身、成績、財富、地域或民族不同,就認定他低人一等,那麼,我們所信奉的平等,又究竟在哪裡?

因此,我今天所要討論的,不是一個供人讚美的漂亮詞語,而是一種必須落實到生活中的原則。

我把它叫作:實際的博愛。


一、博愛不是一句口號

孫中山先生提倡博愛,有其時代背景,也有其政治理想。他所面對的,是一個經歷長期動蕩、國家積弱、社會秩序亟待重建的中國。在這樣的環境里,國家如何重新建立,人民如何擺脫困苦,不同群體如何形成共同生活的基礎,都是無法迴避的問題。

我們今天討論孫中山的思想,當然不能把歷史人物的全部主張都當作不必檢驗的真理。我們應當了解他的時代,也應當用今天的知識與經驗,重新審視其中值得繼承的精神。

我認為,博愛最值得繼承的地方,在於它要求我們突破狹隘的自我,把他人的處境也納入自己的考慮。

但是,知道一個道理,與真正實行這個道理,是兩回事。

一個人可以讚美平等,卻在面對弱者時表現出輕蔑;可以讚美團結,卻只願意和意見相同的人來往;可以讚美民族大義,卻對自己身邊受到不公平對待的人視而不見。

這些現象告訴我們,博愛並不會因為我們說得多,就自動成為現實。

一個社會的道德,不應當只看它在紀念日里說了什麼,也應當看它在普通日子裡怎樣對待普通人。

所以,我想提出一個簡單的判斷:博愛如果不能改變我們的行為,就還沒有真正進入我們的生活。


二、博愛首先是承認他人的尊嚴

那麼,實際的博愛究竟從哪裡開始?

我認為,首先要從承認他人的尊嚴開始。

什麼叫作承認他人的尊嚴?

就是我們應當明白,一個人不必因為成績優秀才值得尊重,不必因為富有才值得尊重,不必因為出身顯赫才值得尊重,也不必因為贊同我們的意見,才有資格得到公平的對待。

一個成績不好的學生,仍然是一個有尊嚴的人;一個收入微薄的勞動者,仍然是一個有尊嚴的人;一個來自偏遠地區、少數民族家庭,或者在語言、文化和生活習慣上與我們不同的人,也仍然是一個有尊嚴的人。

我們可以評價一個人的能力,可以批評他的錯誤,也可以反對他的觀點。但是,這些評價不能成為任意羞辱他、剝奪他權利的理由。

尤其值得我們警惕的,是那些發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小小的不平等。

有的人因為自己成績好,就認為成績差的人活該受到嘲笑;有的人因為自己擁有權力,就認為別人應當無條件服從;有的人因為自己屬於人數較多的群體,就認為少數群體應當放棄自己的語言、文化與合理訴求。

這些事情看起來各不相同,其實都涉及同一個問題:我們是否把自己的優勢,誤認為了自己高人一等的資格?

博愛要求我們改變這種想法。

我們不應當因為自己比別人幸運,就認為自己比別人高貴;不應當因為自己暫時擁有權力,就認為自己有權隨意支配別人;更不應當因為一個人沒有能力為自己辯護,就認為他可以被隨意對待。

真正的尊重,不是只尊重強者,也不是只尊重自己喜歡的人,而是承認每一個人都有不應被任意踐踏的尊嚴。


三、博愛不是憐憫,更不是沒有原則

這裡還有一個問題值得說明。

我們談博愛,是不是意味著我們必須喜歡所有人?是不是意味著無論別人做了什麼,我們都應當原諒?是不是意味著為了維持表面的和氣,就不能批評錯誤,更不能反對不公?

我認為不是。

博愛與憐憫有所不同。

憐憫有時容易使人站在高處,以施予者的身份看待他人;博愛則要求我們認識到,幫助別人不意味著自己高人一等。

我們幫助一個有困難的人,不是為了證明自己比他優越,而是因為我們理解,一個人遭遇困難,不應當因此失去作為人的尊嚴。

博愛也不等於無原則的寬容。

如果有人欺凌弱者,我們不能為了所謂的和氣而保持沉默;如果有人利用權力損害他人的正當權益,我們不能因為對方地位較高,就假裝什麼都沒有發生;如果一種制度使一部分人長期受到不公平對待,我們也不能只勸受害者忍耐,而不去追問制度本身是否需要改變。

但是,在反對不公的時候,我們仍然應當堅持事實與公正的原則。

我們可以反對一種錯誤的主張,卻不必因此否定提出這種主張的人的一切權利;我們可以追究一個人的責任,卻不應當僅憑猜測就給他定罪;我們可以堅決反對欺凌,卻不應當把反對欺凌變成另一種任意羞辱。

這並不容易。

因為人在憤怒的時候,往往希望立即找到一個應當受到懲罰的人;人在受到傷害的時候,也容易認為自己有權用同樣的方式對待別人。

但如果我們希望建立一個更加公正的社會,就不能只要求別人守原則,而在自己有利的時候放棄原則。

博愛不是取消正義,而是使正義不至於淪為仇恨的工具。


四、一個人的博愛,應當從身邊的人開始

有人可能會問:這些道理固然很好,可是一個普通人能夠做什麼呢?

我想,我們不妨先從身邊的生活開始。

在學校里,不因為一個人的成績、家庭條件或性格不同,就隨意給他貼上標籤;在工作中,不因為一個人的職位較低,就輕視他的勞動;在家庭里,不把親近的人當作可以隨意發泄情緒的對象;在公共討論中,不因為一個人意見不同,就立即認定他愚蠢、邪惡,或者不配參與討論。

這些事情並不驚天動地,也不一定會被人記住。

但是,一個社會的風氣,恰恰是由無數這樣的日常行為構成的。

我們常常希望社會上的人更有道德,卻很少反省自己有沒有在日常生活中傷害過別人;我們希望別人尊重自己的權利,卻有時不願意承認別人也有同樣的權利。

如果我們只要求別人改變,而不願意從自己開始,那麼,再偉大的道德理想也可能停留在紙面上。

當然,博愛也不要求我們無條件承擔所有人的困難。每個人的時間、能力和資源都是有限的。我們可以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幫助別人,也可以在能力不足時坦誠地說不。

關鍵不在於一個人是否能夠解決所有問題,而在於他是否願意認真對待別人的處境,是否願意避免不必要的傷害,是否能夠在自己有能力的時候承擔應有的責任。

我們未必能夠改變整個社會,但至少可以不把自己變成不公的一部分。


五、從個人的善意,到社會制度的公正

然而,如果我們只談個人善意,博愛仍然是不完整的。

為什麼這樣說?

因為一個人的遭遇,不一定完全由他的個人選擇決定;一個社會的問題,也不能全部依靠個人的善良來解決。

假如一個孩子因為家庭貧困而無法獲得公平的教育機會,我們當然可以鼓勵人們幫助他。但是,我們還應當追問:教育資源的分配是否合理?公共服務是否充分?有沒有辦法讓家庭條件不再過度決定一個人的未來?

假如勞動者受到不公平的對待,我們可以呼籲僱主善待員工。但是,我們還應當追問:勞動法律是否得到執行?勞動者是否能夠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?當發生爭議時,是否存在公正、有效的解決機制?

假如一個少數民族的語言與文化在公共生活中得不到應有的尊重,我們不能只期待每一個人都變得更加友善。我們還需要討論教育、文化傳承、公共服務與平等權利方面的制度安排。

這些問題說明,個人的善意固然重要,但它不能代替公平的制度。

一個人可以選擇慷慨,卻不能要求所有人的基本生存都依賴偶然遇見的慷慨者;一個人可以主動幫助弱者,但保障基本權利不應當完全取決於某個掌握資源的人是否心地善良。

所以,我們需要的不只是善良的人,也需要能夠減少不公、保護權利、糾正錯誤的制度。

在現代社會裡,博愛應當與法治、平等、公民權利和公共責任結合起來。

法律應當保護每個人的基本權利,而不是只保護有權有勢者的利益;公共政策應當認真考慮處境不利者的需要,而不是只關注最有能力表達自身利益的人;政府應當受到法律約束,公共權力應當能夠被監督,受到不公正對待的人應當有合理的申訴渠道。

這不是說制度可以取代人心。

一個社會即使有完備的法律,如果人們習慣於冷漠、欺騙與濫用權力,制度仍然可能遭到侵蝕。反過來,如果我們只希望每一個人都懷著善意,卻不建立必要的約束與保障,那麼善意也很容易在利益衝突中失去作用。

個人的道德與制度的公正,應當相互支持。

好的制度,不是要求所有人都成為聖人,而是使普通人即使並不完美,也能夠在公平的規則下共同生活。






雙十之後:共和完成了嗎?

1911年10月10日,武昌的槍聲,終結了延續兩千多年的帝制。 中華民國成立,宣告:國家不再屬於一家一姓,屬於全體國民。 115年過去了。今天,當我們再次紀念雙十,一個問題擺在面前:辛亥革命所追求的共和,完成了嗎? 一、推翻皇帝,不等於完成共和 辛亥革命最偉大的歷史功績,是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