聯合國於1948年12月10日在巴黎召開的大會會議上以第217A(III)號決議通過的《世界人權宣言》是人類歷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上的文件。
由來自世界各個地區不同法律和文化背景的代表起草,是所有國家和所有人民的共同成就。其後六十多部人權文書的制定,這些文書共同構成了國際人權標準。
《宣言》的條款被稱為「所有人民和所有國家努力實現的共同標準」,聯合國倡導個人和社會「通過國家的和國際的漸進措施,使這些權利和自由得到普遍和有效的承認和遵行」。
1950年,聯合國大會通過了第424(五)號決議,倡議將每年的12月10日定為人權日,人權日自此正式開始。
竊取了中華民國在聯合國代表權的中共國,作為人權理事會的成員國,始終無視和違背《人權宣言》的各項標準,是人權災難的重災區。理應將其驅逐出人權理事會。
今天(12月10日)在紀念《世界人權宣言》發布76周年的人權日。
紐約的民國力量人士出現在紐約的聯合國總部、時代廣場等處。
聲討中共剝奪中國人民人權的暴行;呼籲把中共國從聯合國驅逐出去;呼籲中華民國重返聯合國;呼籲釋放王炳章;呼籲釋放余文生夫婦,等等。
部分民國力量人士還長途跋涉到華盛頓美國國會、中共大使館等處,聲討和呼籲!
民國力量人士相信:
國際社會唾棄中共國,中共垮台的日子不遠了!
中華民國重返聯合國的日子也不遠了!
公民聯盟記者報道
2024年12月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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