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2月20日星期五

第十五章 回歸經濟改革路線

所謂「回歸經濟改革路線」,指的是在不動搖政權結構與政治控制的前提下,嘗試重拾九十年代以來行之有效的市場化工具,以恢復經濟活力。這一選項,可以被包裝為「糾偏」「再平衡」「第二次改革開放」,
語言上極具吸引力。
一、這一路線可能包含的內容
若當局選擇此路,理論上可能採取以下措施:
(1)對民營經濟恢復並擴大「鬆綁」
1)停止選擇性執法與運動式監管
2)開放更多行業釋放准入許可
3)允許民企在就業與投資端重新擴張
(2)對外資釋放務實及真誠的善意
1)調整執法尺度,明確界定各種涉外法規,特別的《反間諜法》的應用細則,以消除不確定性的恐惧。
2)降低政治風險外溢
3)以誠信恢復國際商業信任
(3)回到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立場
1)在宣傳口徑上弱化鬥爭敘事
2)強調經濟增長與民生提振
3)拋棄戰狼外交,積極修復與各相關國家的關係。
從技術角度看,這是一條成本相對較低、短期效果可能顯現的路徑。
二、現實障礙:目前信心已處於不可逆的損毀狀態。而信心是這一路線不能缺乏的一個致命的前提,要市場和民眾相信這是真誠、持續、可預期的轉向,非常困難。(對其他國家和外資也是這樣)
現實情況是:
1)民營企業家已經處於:一日被蛇咬、十年怕井繩!的心裡防禦狀態態。「風險最小化」是一切投資的謹慎考量。
2)外資已完成供應鏈再布局,即便回復一點信心,部分回流都很難,要回到以前的巔峰狀態更不可能。
3)家庭部門已切換至防禦模式,要有大量的真實鋪墊才可能回轉。
在缺乏制度保證的情況下,任何鬆綁都會被視為暫時性讓步,而非方向
性改變。
三、結構性矛盾:改革與安全邏輯不可兼容
更深層的問題在於:
1)真正的市場經濟需要法治,需要有製度性的可預期性;
2)而沒有法治約束的公權力,其政策的可變性與模糊性是一個絕症,無法修復已經被損壞的信心。
當「安全壓倒一切」仍是最高原則時,經濟改革只能停留在技術層面,
無法觸及核心約束。二度的經濟改革無法達到初次改革開放能夠達到的
效果。
結論
回歸經濟改革路線,可能帶來局部修復,但無法重建被摧毀的信任。
它是一劑止痛藥,最多有一點消炎作用,但社會已經對此有了抗藥性,無法達到真正的復健。設想的改革往往都流於形式,對內安撫、對外表演。因為,信任已經破產,人們陷於「承諾疲勞」任何承諾都失去制度兌現能力。如果假以時日,還會有所成效,也許那是已經為時已晚。未來得及見效就已崩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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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章 已逼近脆斷的臨界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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